header ads

週轉, 借錢絕非第一選擇~經濟日報專訪

周轉,借錢絕非第一選擇


 


經濟日報 徐谷楨


當面臨資金短缺時,不少店家最先想到的就是借貸,如果清算手中的資源,就可以變現以應付所需,還不到需要借貸的地步。


 


其實向金融機構借貸,不但所付出的時間成本不少,未來還要支付一筆利息,若能改從現有資源中「找錢」,不但較快也較省。


 


中華民國企業經營管理顧問協會秘書長陳其華提到,某家製造醋的傳統產業,明明生意已經不好了,卻計劃靠借錢再開新的生產線,就是很不明智的作法。


 


陳其華觀察,不少企業主在經營出現狀況的時候,大都容易產生一種迷思,就是借錢解決事情,實際上他們面對財務問題的首要之務,其實並非借貸。


 


他說,這種舉債投資,不符合產銷協調概念,只是一廂情願,其實不是在賺自己的利潤,而是幫銀行賺利息,最終會影響財務。


 


「借錢不是不用還,也不是不用付利息。」陳其華認為,小本經營者的獲利不高,因此更需要有成本觀念;如果沒有合理的市場目標,千萬不要借錢,否則只是在拖延破產、倒閉的時間。


 


他說,借錢絕非第一選擇,而借錢還不如找錢,如果真的需要資金,自己的錢最好用。例如庫存、應收款或者到手的合約,都是可以變現周轉的好工具。


 


例如某家廠商擁有60萬元成本的庫存貨,依市價換算約有120萬元的價值,在這樣的條件下,只要全數賣掉,收到的現金就可應付所需;若只是等銀行核貸撥款下來,不如先賣掉庫存換現金,這才是正確的優先順序。


 


另外,若這家廠商還有應收款80萬元,不妨提早對客戶收錢,即使先收到七成,也有50多萬元。


 


與客戶訂好的合約也可以換錢,方法很簡單,就是跟長期合作的銀行借款,把合約抵押在銀行,而貸款帳戶就設定為客戶的付款帳戶,一般老銀行都會提供這種服務。


 


許多企業主因為「沒看到」隱藏在庫存、應收款、合約裡的資金,才會做出借貸的決策,造成資金壓力增加。更可惜的是,如果舉債投資的效果不好,賠了夫人又折兵,對財務的傷害不小。


 


睜大你的眼睛!誰說周轉一定要借錢?


張貼留言

0 留言